第一条 推选原则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体现,是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
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进一步促进“推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人工智能学院推优实施细则。
第二条 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至28周岁、志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第三条 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政治觉悟。
2.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按照《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章程》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主动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其他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各门功课学习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第四条 考核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半年;
2.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记录(一票否决);
3.学年内无任何挂科记录(公选课除外),绩点大于2.3;
4.学年内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30小时;
5.学年内累计二课活动学分达5分;
6.学年内至少有一次自愿参加学院要求的集体活动(例运动会方阵;太极拳等);
7.学年内乐跑次数达标;
8.以上条件均需满足。
第五条 基本程序
1.每年我院团委根据院党委的要求下发推优工作指导意见,统一部署全院的推优工作,并对学院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实行监督。
2.符合标准的团员自愿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见附件1)上交至班级团支部。
3.各团支部根据所在学院的推优工作部署,审核申请推优人员的纸质材料,组织本支部团员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进行民主投票,参加推优大会的人数不得少于本支部团员人数的2/3。每个团支部每次推优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4.推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委员负责填写《人工智能学院基层团支部推优大会》(见附件2)。学院团委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对各团支部的推优大会会议进行监督。
第六条 推优基本流程
1.主持人介绍推优办法。宣读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名单,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均可作为推荐人员。
2.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候选人应按照推优的标准,从思想、学习、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自我评述需实事求是,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
3.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
4.民主投票。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推选。得票超过实到人数2/3(含2/3)的候选人获得推优资格。
5.推优大会后,团支部书记负责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中填写团支部推荐意见,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人工智能学院基层团支部推优大会》一并上交学院团委。
6.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后,公示各团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团委对被推荐的团员情况进行考察,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中填写学院团委意见后,由学院团委将推荐人员及其相关情况递交党支部,由党支部进行相关考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员。(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直接向团委进行反映。)
第七条 推优纪律
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推优入党工作要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人工智能学院团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