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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细则 (试行)

发布时间:2025-07-07 浏览量:

第一条 推选原则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体现,是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

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进一步促进“推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人工智能学院推优实施细则。

第二条 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至28周岁、志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第三条 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政治觉悟。

2.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按照《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章程》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主动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其他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各门功课学习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第四条 考核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半年;

2.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记录(一票否决);

3.学年内无任何挂科记录(公选课除外),绩点大于2.3;

4.学年内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30小时;

5.学年内累计二课活动学分达5分;

6.学年内至少有一次自愿参加学院要求的集体活动(例运动会方阵;太极拳等);

7.学年内乐跑次数达标;

8.以上条件均需满足。

第五条 基本程序

1.每年我院团委根据院党委的要求下发推优工作指导意见,统一部署全院的推优工作,并对学院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实行监督。

2.符合标准的团员自愿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见附件1)上交至班级团支部。

3.各团支部根据所在学院的推优工作部署,审核申请推优人员的纸质材料,组织本支部团员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进行民主投票,参加推优大会的人数不得少于本支部团员人数的2/3。每个支部每次推优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4.推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委员负责填写人工智能学院基层团支部推优大会(见附件2)。学院团委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对各团支部的推优大会会议进行监督。

第六条 推优基本流程

1.主持人介绍推优办法。宣读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名单,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均可作为推荐人员。

2.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候选人应按照推优的标准,从思想、学习、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自我评述需实事求是,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

3.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

4.民主投票。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推选。得票超过实到人数2/3(含2/3)的候选人获得推优资格。

5.推优大会后,团支部书记负责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中填写团支部推荐意见,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人工智能学院基层团支部推优大会一并上交学院团委

6.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后,公示各团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团委对被推荐的团员情况进行考察,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中填写学院团委意见后,由学院团委将推荐人员及其相关情况递交党支部由党支部进行相关考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员。(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直接向团委进行反映。)

第七条 推优纪律

“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推优入党工作要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人工智能学院团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委员会

2025年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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