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文件精神,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保证认定过程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切实保障,根据工作安排,现对拟上报的人工智能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详细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10月22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向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719-8239414,QQ:465531777,地点:S6508办公室。